==林 业 篇==


    上世纪60年代,宁乡人民开始灭荒造林,决心改善生态环境,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。80年代初,在全县严格封山育林,以巩固70年代以来的造林成果,并继续坚持荒山造林和逐步退耕还林,使数十万亩荒山先后披上了绿装。1990年,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林业初级绿化达标县,“两年消灭宜林荒山,五年绿化宁乡”的目标也如期实现;1996年,宁乡成为全省的“全面绿化达标县”,近几年来,我县大力度调整林业产业结构,发展高效林业;抓好世行贷款造林、退耕还林和长江中下游防护林等工程造林,增加森林面积;实施森林分类经营, 2002年划分国家级生态公益林42000公顷,森林生态效益实现了无偿使用向有偿使用的转变。2002年退耕还林733公顷,2002年退耕还林2200公顷,长防工程造林280公顷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500平方公里,其中人工造林达666.7公顷,流失面积减少了960平方公里。

    保护森林资源,我们的家园得到绿化。到2002年底,我县有林业用地面积12.2万公顷,有林地面积10.97万公顷,占林业用地的90%,立木蓄积量310万立方米,楠竹面积2182公顷,有立竹800万根。全县现有国营林场2个,经营面积1.1万多公顷。现存乡、镇及村林场共214个,经营面积11450公顷。由于加大了人工造林和四旁植树力度,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,2002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2.43%,比1979年增加了28%,山地绿化率达到97.88%,道路绿化率达到92%,城镇绿化率达28.14%,随着县城建设加快,绿地面积增加,县城人均绿地面积达6.3平方米。

     发展林业经济,林木加工业得到迅速发展。我县平均每年采伐林木2万立方米,楠竹20万根,带动了以竹木为原材料的木竹加工业和制造业,全县现有竹木经营户105家、加工户147家,其中规模较大的有制造家俱的安泰、长宏、东方、名流、皇龙、龙冠等,制造竹砧板的顺宇竹业厨具厂、制造复合板丰盛人造板有限公司、加工包装箱厂的沙田湘实工贸有限公司等。

     林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,生态环境改善。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主体,在我县生态环境改善中的作用日益明显。“大跃进”期间,我县滥伐林木大炼钢铁,合抱之木几乎“砍尽伐绝”,不少茂林之地变为荒山秃岭。1961年,我县有荒山4.57万公顷,全县活立木蓄积仅70.5万立方米,森林覆盖率仅13.9%,森林面积极剧减少,使涵养水源能力减弱,造成十分严重的水土流失,流失面积达1210平方公里,成了全省九大荒山大县和水土流失严重县之一。人类破坏自然的行为又受到了自然的惩罚,自然灾害频繁发生。1963年到1988年,我县共发生旱期超过100重大旱灾2次,重大洪灾4次,其中1969年8月的特大洪灾,全县共垮塘7802口,洪水淹没稻田2.87万公顷,冲毁房屋7.5万多间,桥梁1390座,河堤、渠道880公里,冲走粮食885万公斤,水淹稻谷2015万公斤,淹死猪、牛4299头,死563人,伤874人,损失惨重为百年所罕见。随着森林资源不断增加,森林调控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,使我县自然灾害发生频率显著减弱,林业的发展使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,生态环境大大改善,自然灾害明显减轻。1998年6月我县又发生洪水,最大降雨量与1969年的相当,降雨总量比1969年还多70毫米,但是,凭借着12.2万公顷茂密的森林对降水的截留和吸收,把灾害减低到了最低程度。全县未垮一堤一库一垸,使宁乡人民免受洪灾之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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